在遂宁地区,有一位备受尊敬的刑事辩护律师——李泞君。作为四川发现(遂宁)律师事务所的执行主任和刑事团队负责人,李泞君律师拥有16年的司法从业经验,其中包括8年法、检两院的工作经历。2019年辞去公职后,他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,成为该领域的专家。
李泞君律师从事刑事案件公诉和辩护工作已有14年之久,办理了大量刑事犯罪案件,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。他不仅在法庭上展现了卓越的辩护能力,还多次取得良好的辩护效果,赢得了客户的高度评价。
李泞君律师在法律界享有很高的声誉,担任多个重要职务并获得多项荣誉:
遂宁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
甘某某伙同弟弟等人从云南运输7.5公斤毒品回遂宁贩卖,一审判处死刑。李泞君律师从二审开始提供免费援助,提出其与同案犯作用不清、上下家地位不明,判处死刑依据不足等辩护意见。二审发回重审,最终死刑改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,成功保住援助对象性命。
罗某某系法律援助案件,一审建议量刑十二年。李泞君律师当庭提出其系从犯、被害人具有严重过错,获法院采纳。最终判处有期徒刑八年,大幅降低刑期,完成援助任务。
李泞君律师提出指控事实与证据矛盾之处,最终判处死缓,保住性命。
通过某国有公司负责人向某正厅级国企领导行贿1000万,经辩护取得缓刑。
作为企业家与某地级市纪委副书记共同受贿500万。经过辩护,成功认定自首,从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降为五年九个月较低刑期。
提出该行贿行为在本案案发之前,其配合监察机关对受贿人的调查时,就做了如实供述,当时并未对其行贿进行处罚,但其配合行为构成自首。辩护意见得到公诉机关采纳,对行贿罪量刑为拘役。与受贿罪数罪并罚以后直接被吸收,只执行受贿罪的刑期。
血液酒精含量高达180mg/ml且发生交通事故负全责。经过对鉴定意见的有效质证,最终实现不起诉,成功保住当事人的事业编制。本案被第三届四川省“十佳辩护词”提名。
公安机关指控罪名为组织卖淫罪,经全面剖析,多角度论证张某的“管理、控制”行为仅为日常职务行为,而非组织卖淫罪中的“管理、控制”,其仅构成介绍卖淫罪,不构成组织卖淫罪。该辩护意见得到采纳。刑期由五年以上降为一年二个月。本案获评2025年四川省律协刑事辩护协会“优秀案例”。
李泞君律师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,在刑事辩护领域取得了显著成就。无论是复杂的毒品案件,还是涉及人身安全的故意杀人案,他都能凭借专业的技能和严谨的态度,为当事人争取到最佳的辩护结果。如果您需要一位值得信赖的刑事辩护律师,李泞君律师无疑是您的理想选择。